校党委召开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 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有关工作

发布时间:2004-10-21


新闻中心讯 10月20日上午,中共复旦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有党委委员19人。校党委书记秦绍德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对增补副校长拟任人选进行了民主测评,听取了党委常委会关于明年年底或后年年初进行校党政领导班子整体换届的报告,听取了党委常委会关于增设常务副校长岗位的报告。

秦绍德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坚持和健全党委全委会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把各级党委建设成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调的坚强集体,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关键所在。党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党委常委会由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对党的委员会负责、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

秦绍德强调,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探索和健全党委全委会制度。凡属贯彻上级重大决策和部署涉及学校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都应由全委会讨论决定;校级领导班子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经干部任用的有关程序后由常委会提名,由全委会进行民主测评;党委常委会作出重大决定,事先应听取全体党委委员的意见;全委会每年要听取一到两次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对常委会的工作进行审议,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以加强全委会对常委会及其成员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