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地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

发布时间:2002-04-08


  校刊讯3月25日,我校召开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学习动员大会,校党委书记秦绍德、副书记彭裕文、纪委书记张平键、副校长张一华、郑祖康等出席。

  4月1日,张一华在各小组讨论的基础上,对《实施方案》作了解释和说明。

  我校从1999年4月开始进行调查,九易其稿后制订了《复旦大学住房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办法》、《新进人员住房补贴实施办法》。

  方案实施范围和对象是本校在职在编人员,其中住房建筑面积未达规定标准的差额面积可享受住房补贴。

  补贴发放对象:2001年12月31日(含31日)前参加工作的教职工。本办法实施时,本校在职在编教职工采取按其本人的住房建筑面积控制标准和家庭住房的建筑面积的差额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的办法。